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具体措施(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)
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具体措施:
一是经营规模适度大,大型养殖业是商品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规模过大,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需求,影响农民增收。一般而言,规模较大,生产投入品投入高,土地资源消耗大,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时必须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,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,协调科学合理的布局,增加规模,实现人增产增收,农民增收。
二是集约发展。集约发展是发展特色种养殖业的重要方法,可以利用林地、草地资源,增加农民收入,加快农业综合生产,促进城乡统一。同时,集约化经营,可以实现秸秆稻草饲料加工利用的作用,促进资源利用,生产生物质能,进一步开发利用的潜力,可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土地的利用率,同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。
三、实施产业规模化
是发展特色种养殖业的基础和前提,应该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,以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为主要经营组织,以生产加工型、规模农业和林下经济相结合为主要形式,实现规模化经营,使其不断扩大。
四、加快转变方式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要加快转变农村发展方式,以促进农业向集约化、产业化、标准化、产业化、品牌化发展,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加快培育壮大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链,形成优势特色,发展壮大产业链条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,构建“三区三州”农业产业发展格局。
五、优化配置资源
《指导意见》强调,“十三五”期间,各类资源要优先供给农村生产,其中农业生产服务要向生物资源、农村人居环境等要素集中。推动农业农村发展集聚,实现农业资源、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共享,完善农业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服务等设施,提升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综合竞争力。